陈严法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06.04.2017  19:42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日,滁州中院第四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滁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参加会议。

  会上,党员们集中开展了民主测评,围绕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相互之间提出建议、意见。

  陈严法指出,近年来滁州中院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将党建和审判工作紧密融合,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同考核。2016年滁州中院获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省高院在马鞍山召开的队伍建设会议上,滁州中院交流了经验。综合工作、审判质效、司法改革工作、创新工作、统一审判标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工作、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陈严法强调,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的体现和平台,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利于凝聚党组织力量,纯洁党组织生活,提升每一名党思想政治境界,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明显。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需要大家共同思考。一是要把讲政治的旗帜举得更高。司法活动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基本要求,更要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我们的司法工作和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有所不同更不能等同,我们的司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要把工作标准提的更高。多部门更高标准站位,善于创新、提高效率。三是要把廉洁自律旗帜举的更高。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四是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增加党员活力,增强支部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