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交警执法 换来十日拘留

25.08.2017  10:04

  本网讯 陈某某三番四次阻碍交警执法办案,8月22日被铜陵市义安警方行政拘留,其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了。
  8月18日上午8时许,在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纵八路与东联新村三叉路口,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王小龙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亲属陈某某认为民警王小龙对事故的处理不公平,当场对民警王小龙进行辱骂,王小龙对陈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后,陈某某却无视警告继续推搡民警王小龙。在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王小龙叫拖车将事故车辆拖走,陈某某在没有经过民警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事故当事人的电瓶车骑走,并藏于东联新村社区工作站后面的门面房前。事后,陈某某返回事故现场,在未经民警同意的情况下,又将事故双方当事人陈某某、李某某带离现场。
  为了不让事态继续恶化,民警王小龙当即向东联派出所报警,东联派出所办案民警当即进行调查取证。陈某某也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8月22日,义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陈某某处以十日拘留。
  ( 吴 彬 胡祖兴 周 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