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业主阳台玻璃坠落砸坏别人车 要求物业赔偿

01.09.2014  16:31

本报讯(见习记者 贾铁成)“玻璃自己掉了,物业没有责任吗?”近日,丁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家中阳台玻璃自行坠落,砸坏了下面的汽车,面临车主索赔。他认为责任在物业,物业却不予理睬。

丁先生家住阿尔卡迪亚蓝天城。8月25日凌晨1点半左右,他家南面阳台玻璃突然坠落,砸到了楼下一辆私家车,致使汽车挡风玻璃和引擎盖受损,车主要求他赔偿近19000元。“第二天上午,车主打了几十通电话,催着我们赔偿。”丁先生的妻子说,“我们当时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这事怎么能怪我们呢?应该找物业。”

8月26日上午,记者在丁先生家,看到阳台栏杆锈蚀严重,其中一根已经掉落,剩下的栏杆上已经锈迹斑斑。“车主要求我赔偿,但是栏杆锈坏不是我一家,整个小区都是这样,为何物业说和他们没关系?”丁先生说。一旁的张阿姨说,即使没有玻璃,栏杆锈成这样,也存在安全风险,物业有责任。丁先生表示,他正在寻求事故责任认定。

记者在楼下环顾小区,发现几乎每栋楼都存在阳台铁栏杆锈蚀的情况。

随后,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该业主是2007年拿到的房子,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简称“两书”)规定,玻璃的一年保修期已过。另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只负责公用部位的维修,阳台玻璃是自用部位,责任应由业主承担。”最后,物业表示他们会张贴告示,让业主自行检查房屋自用部位,消除安全隐患。然而,丁先生说他没有收到过“两书”。

记者咨询了市住建委和市建管局,两个部门支持物业方的观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胡律师认为,阳台玻璃掉落是业主的管理责任,理应由业主承担砸车的损失,是否收到“两书”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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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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