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书屋”工程
“阳光书屋”工程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助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是专为我省农村贫困小学建立爱心图书室,改善孩子们学习条件的一个公益创举,由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起。
陕西是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份,在目前全国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陕西有50个,占8.4%,居全国第二位;全省绝对贫困人口232万,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2612万的8.9%。另外还有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陕西省目前有很多贫困小学的学生,没有基本的课外读物。一个”阳光书屋”可以改善200多名贫困小学生的阅读条件,建立一个”阳光书屋”,就可能解决一个贫困小学的读书问题,就可能改变千万个孩子的一生,就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因无知而带来的贫困,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
一、 项目宗旨:
“阳光书屋”工程旨在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和图书,为贫困地区的小学捐赠图书,建立“阳光书屋”,解决贫困地区学校图书严重不足的困境,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改善贫困小学孩子们的读书条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读物,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乡村脱贫并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 资助标准:
“阳光书屋”工程所购置和募集的图书,将尽量参照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装备用书目录选编,并由有关专家审定、标准配置,每个书屋的精品图书不少于1,000册,基本配置如下:
1、新建”阳光书屋”:
(1)建立一个A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5万元。A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5000册以上,由80%的新书+20%的捐赠图书组成。
(2)建立一个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3万元。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4000册以上,由60%的新书+40%的捐赠图书组成。
(3)建立一个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2万元。A级阳光书藏书量3000册以上,由40%的新书+60%的捐赠图书组成。
捐赠爱心善款新建”阳光书屋”的单位或个人,享有该书屋的冠名权。
2、冠名”阳光书屋”:
(1)捐赠1万元,可为从社会募集图书建立的一个”阳光书屋”冠名;
(2)捐赠2万元,可新建A级”阳光书屋”并为其冠名。
3、小额捐赠:
捐赠数额在1元至1万元之间不够直接建立书屋的,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最终全部用于”阳光书屋”的建设。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阳光书屋”工程的建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捐赠额在5万元以上的捐赠者,除享有3、4、5、6条规定外,在中国社会公益网上公布捐资数额,刊登捐赠者简介和捐赠者照片及其他捐赠者要求刊登的合法内容(文字总数5000字以内,50幅不超过100K大小的图片文件,10M以内视频文件)。 2008年4月20日上午9点,”阳光书屋”爱心之旅活动在西安市世纪金花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工程正式启动。 “阳光书屋”已经伴随着春的脚步已经走到了我们身边,在此,中国社会公益网和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希望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个人为农村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资助学,捐赠书籍,让”阳光书屋”上的花朵在不久的将来开遍三秦大地。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让我们共同承担起这庄严的使命、社会的重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