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成防雷安全监管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28.10.2016  21:41

      10月25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督查组了解到,安徽省气象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扎实有效,当前已初步建立防雷安全监管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同时,防雷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审批体系、执法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中,安徽气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出台了《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3部与防雷安全监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1部省政府规章《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徽10个市政府出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组织立项、颁布实施防雷地方标准10项,防雷安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安徽不断完善防雷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审批体系和执法体系。全省63个县都成立了防雷安全监管机构,全省气象部门设立防雷技术服务机构80个;防雷安全监管纳入省、市、县政务中心审批流程,窗口工作人员110余人,从源头上保证了防雷安全监管职能履行;建立了省、市气象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358名防雷安全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初步形成防雷执法体系。
      此外,安徽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也逐渐形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等6项权力纳入防雷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省政府将防雷安全纳入区市政府气象防灾减灾考核评价体系,芜湖、淮北市政府建立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治理机制,定期组织雷电灾害风险普查,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转自中国气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