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委员会部署我省“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各项工作

25.04.2016  12:17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6〕1号)精神,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我省今年防灾减灾日相关宣传工作。

      一要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加强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要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城市地铁、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

      四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信息作者:袁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