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04.07.2016  22:37

近期,我省发生严重暴雨洪涝灾情,省食安办、省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中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是强化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灾区餐饮店、集贸市场、副食店和捐赠食品的质量安全。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格监控,严禁使用污染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严控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销售。对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将救灾常用药品及捐赠药品作为检查重点,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密切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救灾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灾民集中救助安置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生猪等畜禽产品检疫检测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防止灾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是加强宣传,增强防灾意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五是严格值守,提高处置能力。加强防汛抗洪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工作督查督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充分做好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或瞒报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