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10.07.2015  20:27
关于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影响,今夜起我市风力逐渐增大至4~5级,阵风7~8级;  11日~12日阵雨,东南部局地大到暴雨。为切实做好防御第9号台风工作,市防指决定自7月10日18时起,启动《合肥市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及《合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现命令: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级防指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组织会商研判,周密部署防台风防汛工作。
二、强化预警宣传。通过各类手段及时滚动发布台风、暴雨、洪水预警及江河湖库水情、汛情信息,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防台风意识、遇险自救和避灾能力。
三、强化薄弱环节排查。立即组织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中小水库及尾矿库下游影响区、旅游景区、高空和水上作业区、高空悬挂物、城乡低洼地、地下设施、危旧房等防灾薄弱环节和学校、敬老院等人口密集区开展安全排查,立即消除安全隐患。适时安排河、湖等水面作业船只回港避风和渡口船只停摆。
四、强化工程调度巡查。加强闸站调度,做好湖泊等大水面防风挡浪准备,超规定水位河湖库塘要采取措施尽快降至规定水位。上足防汛抢险力量加强高水位防洪工程巡查防守,确保工程安全。
五、强化人员转移避险。当遭遇强风暴雨时,坚决、果断决策,及时把低洼地带、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阔水面、危旧建筑物等危险区内人员转移出来,并妥善安置;做好人员涉水通行警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六、强化防汛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省防指“四项制度”、“三个命令”等制度,按照有关预案分工,加强应急值守,通力合作,高效运行,全力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相关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防台风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