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组合拳规范全市民办教育管理

17.02.2016  12:48

  本网讯   为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管理,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

    日前,阜阳市教育局开展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以期净化办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使无证办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把全市民办教育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了解,凡是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考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未经任何部门批准非法私自举办的、已经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但与批准内容不符的、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但已经过期的以及待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均为本次清理整顿范围。     在清理整顿中,对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民办学校,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该取缔的取缔,该撤销的撤销,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刑责的,将依法处理。   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全部工作将于5月20日添加到日历前完成。     即日起至3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这个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制定并广泛张贴清理整顿公告,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清理整顿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摸底排查阶段(3月11日—4月10日):属地教育局将对辖区内所有涉及上述清理整顿范围内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分学校列出问题清单和处理建议,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 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10日):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处理。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将责令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将依法取缔,并妥善做好在校学生(幼儿)的安置工作;     总结公示阶段(5月11至5月20日),届时,将把清理整顿结果,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     据悉,为确保成效,此次清理整顿,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学问责机制,对辖区内无证办学长期疏于管理、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责。(记者:季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