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生源地助学贷款下月启动
颍州晚报记者昨日获悉,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已经公布,将从8月1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贷款期限延长等诸多变化。
变化:还款期限延长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
根据文件,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除此之外,还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最多可贷1.2万元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等。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首次贷款的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阜阳市各县市区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受理部门为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具体情况可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