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调整阜阳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定点布局的通知

10.09.2014  15:17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原阜阳市麻精定点企业安徽阜阳医药采供站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规,给阜阳市麻精药品供应工作造成很大影响,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62号)有关精神,为改善供药环境,更好地满足医疗需求服务,结合2013年阜阳市全年相关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际用量,经研究,决定对阜阳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定点布局进行重新调整,定点企业数量由原来的1家改为2家。

请你局接通知后,按照省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食药监办安〔2013〕98号)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药品批发企业,采取企业报名、市局组织审查、“择优录取”的办法确定2家承办企业,并在市局网站公示一周后以文件形式报省局,办理相关定点手续。

凡近年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批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布局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