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残联与时俱进推进“三定方案”改革落实

09.03.2016  12:27

 

阜阳市残联3月8日消息:日前,阜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经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同意印发《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称《规定》)。 去年以来,市残联通过社会招聘和接收其它编制人员的方式,使得人才队伍迅速壮大。为了人尽其才,各司其职,市残联与时俱进重新修订了《阜阳市残联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新修订的《规定》有三大亮点:一主要职责部分,对市残联宗旨和业务范围规定更加明确。二内设机构部分,新设置规划财务科。使惠残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得到了有效的监管,使市残联财务工作更加科学和透明,监督力度更加强化。三人员编制部分,在编人员数量增加,人才队伍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特征。 《规定》的修订进一步增强了市残联宗旨意识、岗位意识、人才意识。为做好残疾人事业提供可靠遵循,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必将带动阜阳市残疾人工作的大提升。(阜阳市残联 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