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将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26.04.2016  12:29
摘要 2015年9月阜阳市市级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人员划转到位,为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成立,明确了十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业务,印制了服务指南,完善了登记流程,建立了登记发证系统。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落实《物权法》,公平保护公民财产权,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市场规范和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阜阳市将于4月28日颁发全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阜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国平介绍,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达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记者了解到,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9月阜阳市市级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人员划转到位,为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成立,明确了十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业务,印制了服务指南,完善了登记流程,建立了登记发证系统。

  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后,现有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徐国平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全市角度看,阜阳市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更繁重、更复杂,社会关注度更高,五个县(市)近期也将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扭住关键,平稳推进;严明纪律,强化宣传。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对接好业务体系,共享好档案资料,搭建好信息平台,凝心聚力把阜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做好。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任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