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委书记于勇调研环保工作

09.08.2016  17:40

 

8月8日下午,阜阳市市委书记于勇在副市长梁栋、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振军、市住建委主任赵丹及市市容局局长张春的陪同下,调研我市环保工作。
于勇书记一行首先深入到东清河排水泵站、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颍南污水处理厂、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茨淮新河饮用水源地实地考察,然后到市环保局,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李哲关于全市环保工作的汇报。
于勇书记充分肯定了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环保部门同志们的努力,并强调指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与子孙后代及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环保期盼也越来越高,环保部门人员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与勇气干好环保工作。
于勇书记要求,一要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掘我市生态资源优势,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根本点,把生态立市、绿色崛起贯穿于社会、经济、环保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促进欠发达地区崛起。
二要党政同责,时刻鞭策、约束我们的环保工作。习总书记对安全、环保等重大工作一再强调要党政同责,我们必须把党政同责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重大问题党委研究,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还要加强对党政的考核、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局面。
三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依法监管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的职责。环保工作要注重当前更要着眼于长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巡查水体、空气和土壤存在的问题,倒逼原因,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狠抓严打,推动环保工作。
四要以法律为准绳,党纪为规则,推动环保工作发展。环保部门要切实使用法律约束企业和自身,要遵守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义务,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更好地监督、服务企业。
最后,于勇书记希望,环保部门的同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过程中,要用发展的理念、服务的举措、强制的要求、刚性的纪律,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我市的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