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推进法治阜阳建设意见
为加快推进法治阜阳建设,近日,阜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阜阳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快法治阜阳建设步伐。
《意见》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把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变为公众参与制定和引导公众知法、学法、守法的过程。强化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乡镇可以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坚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实现美好乡村中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继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案件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法院要把组织公民旁听案件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意见》要求,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各县(市、区)建设1—2个具有特色的重点法治文化设施,县以上电视台、电台均要设有定期播放的法制栏目,市本级建有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所有县(市、区)建立普法网站,市直各单位网站设有法治文化版块;从2014年起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工作,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全市各部门、单位每年分别开展学法用法活动2次以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明确1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法制教育时间不少于20课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外活动2次以上。到2015年度,全市每年行政村(社区)均要配有1名以上法律专(兼)职“两委”成员、一支专(兼)职普法队伍。各行政村(社区)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以上。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依托阜阳剪纸、颍上花鼓灯、阜南嗨子戏、界首彩陶等地方特色文化载体,打造一批展现皖北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宣传培训、法律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推动形成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机关部门效能考核互为补充的法治阜阳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阜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