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19.10.2015 16:11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记者从阜阳市政府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对入户人员实行引进人才落户、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购房(含租房)落户、投靠亲属落户、流动人口落户五个“零门槛”,以期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
为加快皖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阜阳市政府9月8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一细则五办法”等配套文件,全面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阜阳户籍制度改革的亮点是,实施阜阳中心城区五个“零门槛”落户政策。
对留学回国等高端人才和技术移民、来阜阳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优先落户;对在阜阳投资经商、兴办企业人员,落户不再受投资和纳税金额等条件限制;不论是购买成套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有住房的,不受房屋面积、居住时间限制,均可按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对夫妻之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受居住年限、年龄限制,可在投靠地落户;对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凭就业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即可在居住地落户。此外,为依法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然享受,转户不退地。
为确保进城落户人员公平享有城镇居民同等权益,该市制定出台并实施了《阜阳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和阜阳市中心城区落户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社会救助接续办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接续办法、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办法等“一细则五办法”,以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住房保障、医疗等各项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安耀武)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9.10.20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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