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太和一市民买到过期化妆品 获得三倍赔偿

27.02.2017  13:03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近日,一位市民到太和县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她在县城建设路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300元的化妆品,岂料,打开包装使用时发现是过期商品。

  最终,商家退还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的300元,并赔偿其900元。

  当时,上述管理所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消费者购买的化妆品,发现化妆品的瓶体喷码只有一个日期。为核实有关情况,执法人员与该化妆品销售总部取得联系。

  总部工作人员答复,此日期即为商品过期时间。因此,认定该化妆品为过期商品。随后,执法人员找到化妆品店负责人,负责人对销售过期商品表示认同。

  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300元现金,并赔偿消费者900元。同时,管理所已对销售过期化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原标题:买到过期化妆品 获得3倍赔偿 事发太和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曹亚伟 牛桂芹 吴永献 宋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