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出台新规 加强档案信息查阅利用规范化管理

29.12.2015  19:52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馆藏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工作,在结合阜阳实际和借鉴外地档案部门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日前,阜阳市档案局出台《阜阳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阜阳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范》详细规定市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未开放档案及电子档案的查阅利用范围、审批程序等;明确管理科分管领导、市档案馆分管领导、市档案馆主要领导、市领导四级审批权限;细化拷贝或翻拍电子档案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规定》从接待流程、查阅途径、服务时间等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制度,简化查阅手续,方便了群众即时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规范》和《规定》使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市档案局出台的两部新规是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提升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