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农民工异地维权获赔13万 多亏“娘家人”出手相助

19.05.2015  17:54

颍东区口孜镇的老王今年42岁,去年外出打工,在浙江温岭一家建筑工地上找了份工作。一次意外事故之后,老王腰椎等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老王所在的施工队在垫付了医疗费用之后,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争执了起来。老王的家人在阜阳、宁波、温岭之间来回奔波大半年时间,赔偿金却一直没能到手。而在我省首家依托外省专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异地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老王最终拿到了包工头苏某赔付的各项费用13万余元。

辛苦外地打工 却遭意外骨折

2014年9月27日9时许,正在工地上进行打桩工作的老王突然听到工友一阵惊呼:“小心!”老王还没回过神来,突然感觉到后背一阵剧痛,一个趔趄,老王从脚手架上跌了下来,顿时昏死过去。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老王被工友们送到台州骨伤医院住院治疗,临床诊断为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左足第5跖骨头骨骨折、腰4/5椎间盘突出。很显然,一起工伤事故发生在老王身上了。

伤愈出院后,老王在老家阜阳做了伤残鉴定,经过安徽公平司法鉴定所鉴定,老王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像老王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阜阳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很多富余劳动力都到邻近的江浙沪打工挣钱,其中尤以杭州、宁波、绍兴等城市居多。”市司法局有关同志分析,因为缺乏劳动技能,很多农民工只能选择在建筑工地上干活,从事掘土、打桩、小工等工作,这些工作危险性高,极易发生工伤事故。而包工头和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往往无视法律规定,既没有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为他们买人身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又不愿意积极赔付,种种事端造成了这些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

不出所料,老王所在的施工队在垫付了老王的医疗费用之后,虽然双方多次协商,并没有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多次协商赔偿 维权困难重重

拿到伤残鉴定报告之后,老王的家人虽与包工头苏某协商多次,双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

在老王的家人看来,家里十分困难,老王又老实巴交的,全家就指着他在城里打工挣钱养家,现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对老王以后的工作、 生活 肯定会造成一些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老王以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没办法再在建筑工地打工挣钱。基于这种考虑,老王的家人要求苏某拿20万元出来。而苏某却认为,老王在医院诊断的结果并不是很严重,对以后的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协商无果之后,老王的妹妹王女士找到了温岭市劳动局,却因为缺少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鉴定。后来,王女士又找到了温岭市松门镇一家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她手上既无劳动合同,又对施工队的情况一无所知,只知道包工头叫老苏,连施工单位是哪个公司也并不知道,相关证据太少,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从阜阳到宁波,再从宁波到温岭,王女士为了哥哥的事情来来回回跑了很多次,可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家乡律师维权 老王拿到13万元赔付

正当老王和家人灰心之际,一个老乡给老王指点了一条路径:到老家寻求法律援助。

了解到老王的情况,阜阳市司法局法援中心联系到首家外设援助站——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该所指派律师蔡龙秋办理该案。蔡龙秋律师告诉王女士:她提供的信息与材料确实对证据的组织很欠缺,可以先通过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对方调解一下,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争端,同时也可以借此搜集到更多证据。

蔡龙秋律师在与温岭市松门镇司法所调解室多次沟通之后,约定双方于2015年5月11日一起参加调解。调解中,蔡龙秋律师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了赔偿的相应数额,同时告诉老王:赔付金额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计算,没有法律依据的主张没有说服力,对方不会接受,无助于争端的解决。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包工头苏某赔付老王各项费用13万余元。

农民工维权 在外地也能找到“娘家人”

老王维权成功,是我市司法部门改革创新农民工维权新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据了解,2014年10月,市司法局依托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在杭州设立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我省首家依托外省专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异地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

“以前,农民工维权实行的是属地管理模式,也就是在哪里出问题,就由哪里的司法部门管理。阜阳在外地的农民工很多,依靠当地司法部门来维权有很多困难。”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外地设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变属地管理为属人管理,只要是阜阳的农民工有法律援助需求,就可以在当地找到“娘家人”。

据了解,该工作站目前由7名专业律师组成,主要为符合条件的阜阳籍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文书代拟、农民工维权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接下来,司法部门还将陆续在阜阳籍农民工聚集的其他大城市,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帮助农民工异地维权。 记者 冯启俊 通讯员 程贯宇

原标题:阜阳农民工异地维权“娘家人”出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