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阜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实现“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建设碧水蓝天、宜居宜业大美阜阳提供持久动力,日前,市政府印发实施《阜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工作方案》提出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是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三是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落实土地利用监管责任。四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五是加强污染源监管,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六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工作方案》同时要求作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阜阳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严格评估考核追责,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