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医保费由120元调为150元

27.10.2016  20:08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医保参保政策有变化,学生缴费地点改变,保费也由120元调整为150元。

  据介绍,从即日起,中小学学生、入园入托幼儿以及未就学的少年儿童,不再从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而是改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参加医保;预产期在2017年的婴儿父母,应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保资金;新生儿统一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另据了解,在职职工(含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凡未参加其他类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直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城乡居民必须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所登记的人口数为单位,已婚但户口未迁移的,也可计入对方家庭人口数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入该户人口数)全员参加,不得选择性参加。下列情况人员可不随户参加:1.应征入伍的;2.已离婚,户口未迁移的;3.正在劳教或服刑的。

  符合上述参保缴费条件的人群,请到本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在缴纳本户参保资金时,注意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索要并保存好缴费收据。参保年度内如出现参保信息漏入、信息录入错误等问题时,以缴费收据为原始凭证。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由去年的120元调整为150元。2017年参加医保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后待遇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牛桂芹 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