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公司的仓库主管私吞公司3.6万元

07.08.2015  19:05

  利用单位财务监管漏洞,阜阳市某超市仓库主管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货物运输量,骗取单位运输费3.6万元。目前,此案已由颍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终结,正在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3月份,阜阳某超市财务人员对仓库的货物进行盘点时,发现入库货物与出库货物相差数万元。该超市负责人随即向颍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民警调查时,发现仓库主管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该超市设有多家连锁店,每天需要向各个连锁店调运货物。

  以前,该超市的货物运输工作采取一次性包干的方式,所支付的资金既包括驾驶员工资,又包括油料费用等,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后来,该超市根据员工建议,对货物运输进行了改革。驾驶员的工资以运输货物的件数直接计算。仓库主管赵某负责向单位报送每名驾驶员每个月运输货物的件数。

  据办案民警马璇介绍,按照这家超市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超市的管理部门不会对赵某上报的货物运输量进行核实,同时驾驶员的收入受到赵某的“控制”。

  赵某利用超市的管理漏洞,在六七个月的时间里,虚报了3.6万元的运输费用。而且,赵某每个月虚报货物运输量时,并未向手下的3名驾驶员隐瞒,虚报的运输费下发后,直接被赵某扣留,全部装进自己的腰包。

  对赵某的行为,3名驾驶员敢怒不敢言。在此期间,赵某请他们吃了几顿饭,以堵3人之口。办案民警仔细核查了近万笔货物保管记录,最终查清了上述事实,并将赵某抓获归案。

  赵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如数退回赃款。(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