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闺密”黄金手链,为打消怀疑让其报警

29.05.2014  13:50

  看到闺密拿出男友送的黄金手链向其“显摆”,赵某未能抑制住心中的羡慕,趁闺密不注意,偷偷将手链放入自己的包中带走。事后,当被问及是否是她拿了手链,赵某为了打消闺密的怀疑,还让闺密报警。2014年5月28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赵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九千元。

  2014年3月16日10时许,赵某某应邀来到女友武某肥西县上派镇某的住处,武某将自己的一黄金手链拿给赵某看,说是其男友买给她的,手链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武某说这条黄金手链当时买了5千多元。赵某顿生羡慕之情。此时,武某到另一房间梳洗,随手将手链放在桌子上,赵某快速将手链放入包中。随后,两人还一起出去游玩。当晚武某回房间发现手链丢失后,打电话问赵某有无看到,赵某矢口否认,为了打消对自己的怀疑,还让武某报警。次日下午,当赵某得知武某真的报警后,心生害怕,就告诉武某手链是她拿的,要还给她,但一切都太晚了。最终,赵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手链。经鉴定:涉案手链价值人民币4974元。

  庭审中,赵某流着泪说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自己马上要结婚,不敢让其父母知道其“丑事”。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刑庭 聂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