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机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7.11.2014  18:24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近日,濉溪县农机部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要求,迅速在农机系统开展了“学新法、懂新法、用新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为12月1日新法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存在着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为此,县农机局要求各股室站校首先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要把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媒体、网站、设立宣传栏、到田间地头、悬挂横幅、农机通短信等手段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将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知识向机手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让安全生产贯穿到农机化工作中,尤其是农机安全执法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责任,做到管行业就要管安全,要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 

        县农机局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刻理解新旧版本的变更修订意义,了解修订目的,通过此次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督促农机系统各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助力濉溪美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