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否认董事长曾滥用职权

07.08.2015  17:27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石飞月)针对此前“纪委书记举报董事长滥用职权”的丑闻,长虹于日前再次发布公告进一步核查说明,否认董事长赵勇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集团巨大损失的说法。

  长虹在公告中表示,在H3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解决H3项目贷款,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事项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整合收购阶段,长虹集团独立实施了对合肥鑫昊的分阶段整合,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集体决策。这一说明直接为赵勇澄清了杨学军所举报的“绕开董事会与合肥有关方面达成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的行为。

  此外,关于赵勇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事,公告表明,由于等离子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合肥鑫昊进行了战略调整及产业转型,鉴于目前长虹集团对合肥鑫昊投资项目正在实施中,经济效益需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方可进行最终评估。也就是说,现在下“国有资产损失重大”的定义还为时尚早。

  此前,一封《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被业内广泛关注,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杨学军在举报信中指出,当索尼、东芝、先锋、日立等企业先后淡出或放弃等离子市场且长虹首个等离子项目逐渐成为公司拖油瓶的情况下,赵勇滥用职权与合肥有关方面达成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并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期间先后4次绕开董事会做决策,由于赵勇的违规操作导致长虹陷入了巨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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