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

17.04.2015  11:05
      为指导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并于16日对外发布了这一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万亿元,年末总人口1.21亿人。
  规划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推动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努力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规划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定位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分工合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镇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稳步走上科学发展道路,现代市场体系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开放开发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更加优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生活和谐宜人,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