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草莓”品牌价值逾24亿元
4月19日,从长丰县传来喜讯,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日前发布了2014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结果,“长丰草莓”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达24.47亿元,较上次评估增值近10亿元,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47位,也是我省唯一进入“全国50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在此次我省申报参与评估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共有5个品牌进入“全国百强”。除了“长丰草莓”以外,“祁门红茶”(23.08亿元),居全国第52位;“符离集烧鸡”(21.33亿元),居全国第55位;“宁国山核桃”(18.06亿元),居全国第72位;“太平猴魁”(15.08亿元),居全国第91位。
长丰草莓已有30多年的栽培历史,效益连年攀升,种植规模迅速扩大,长丰已连续多年稳居全国设施草莓第一大县位置。2014年秋冬季,长丰草莓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总产量可达40万吨,总产值将突破50亿元,涌现出水湖、罗塘、左店、杜集、义井5个草莓“万亩乡镇”,实现了“乡乡有莓园”、“村村有种植”的新局面,全县草莓种植户8万多户、从业人员17.5万人、受益农民约36万人,草莓亩均产值2.3万元以上、亩均纯收入1.5万元以上,草莓生产可使农民户均增收3.5万元以上,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增收4500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四成以上。
近年来,长丰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草莓产业发展,并十分重视“长丰草莓”品牌培育,持续强化品牌运营,抓好品牌保护和提升。早在2004年,“长丰草莓”就被农业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2005年被确认为绿色食品;2006年,长丰被国家标准委认定为全国唯一国家级无公害草莓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引领全国草莓标准化生产;2007年,“长丰草莓”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成为安徽省第6件、合肥市第一件品牌地理标志商标;2012年1月,又被农业部中国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评为100个“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之一,率先进入“全国百强”;2012年5月被批准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2014年,在杭州第八届全国名优果品交易会上,“长丰草莓”被农业部优农中心授予“畅销产品奖”,位居安徽省名优农特产品之榜首。
长丰县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起,长丰县开始申报参加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当年品牌价值评估为5.59亿元。2013年,长丰县二次申报品牌价值评估结果为15.30亿元,与2010年首次评估相比,两年增值近10亿元。2014年,长丰县再次申报评估的结果日前揭晓,品牌价值为24.47亿元,与上次评估相比,一年增值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