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以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为抓手,强化药品、药房管理,对全县100余家医疗机构药房实施动态监管,核验不达标坚决摘牌。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强化进、销、存等全程计算机系统管理控制,并对药品批发企业每年进行至少1次跟踪检查。同时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力促监管工作“看得见,管得着,管得住”。
目前,长丰县现有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药店14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十多家,监管工作有效保持了药品市场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