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一男子拦路抢劫25起 12年后被抓受审
12年前,闫某伙同他人,以下晚自习的学生为作案对象,对长丰一中,二中的多名学生实施暴力抢劫。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作案25起。在当年被批捕后,闫某逃之夭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闫某终究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30日上午,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闫某今年30岁,小学文化,长丰县人。曾经因犯盗窃罪坐过牢。
据了解,2003年1月至4月的时候,当时才18岁的闫某,伙同他人,在长丰县水家湖以学生为作案对象,采取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
在2003年2月17日晚10时,闫某伙同他人,在长丰二中西大门附近的巷子里,拦住了两名学生,他们打了其中一个学生一巴掌,并抢去了两人身上100余元。
之后,在他们选定长丰一中和长丰二中为目的,在多个学生下自习的夜晚,在偏僻的巷子里,拦住放学的学生,采用搜身,恐吓的方式抢他们的钱,食物,甚至衣服等。
胆大的他们不但拦路抢劫,甚至直接进入学生的出租屋进行抢劫。因为学生没什么钱,闫某他们的“收获”并不客观,最少的一次才抢到3元钱。
其中有一次,他们闯进一群学生的出租屋,索要钱财并搜身时,因屋外有人呼喊,几人落荒而逃。
因为连续作案都未被抓获,几个人的胆子越来越大,2003年4月份的时候,几个人已经开始持刀闯进学生出租屋,并对学生进行殴打恐吓抢钱和财物,一个晚上能作案几起,还曾将人捅伤。
长丰二中一位老师,因为在公用电话亭旁打电话,也被闫某等人当成了抢劫对象。被当场殴打,搜身,身上的一部手机被抢走。此外,他还被逼带着闫某等人来到自己的出租房,屋内300元被抢走。
闫某等这一伙人疯狂作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作案25起。据了解,其他涉案人均已伏法,而闫某却逃脱了数十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闫某因12年前的抢劫罪刑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