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扩容 中国区域发展思路悄然生变
随着安徽省合肥城市群的进入,长三角城市群的范围从原来的“一市两省”扩展到目前的“一市三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第一研究室主任刘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下称《长三角规划》)表明,中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思路正在发生变化,从发展水平类似地区之间的共同发展,逐渐扩大到发达地区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协同发展。
《长三角规划》是近期被批复的第四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也是已批复城市群中规划定位最高的一个,将在2030年建成世界级城市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肖金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第一大城市群,最符合城市群特征,空间结构比较合理,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全国最大,城市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并有比较明确的分工,区域经济比较发达,从规模上已具备跻身于世界级城市群的条件。
落地
上周发布的《长三角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将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在内的一些城市,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刘勇告诉本报记者,长三角地区本身经济体量较大,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在城市群的定位和要求上也是已有规划中最高。
自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围绕长三角地区已出台过多个规划,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全国进行国土集中整治时出台了第一个规划;2000年中国实施城市化加速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也是其中的重点;近期中国推出第三轮新型城镇化后,长三角地区也是规划的重点。新的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与之前的历次规划相比,范围逐渐扩大,将安徽省的合肥市也覆盖进去。
合肥城市群被纳入到长三角城市群,并非没有预兆。2014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要建设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
与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相比,安徽合肥城市群经济体量相对较小,被纳入到长三角城市群中后,或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依据《长三角规划》,长三角城市群将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
扩容
长三角区域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悉,2010年年底国务院曾批复过一个长三角城市群的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整个沪苏浙地区,业内称之为大长三角,后来有人提出将安徽、江西纳入,称为泛长三角。但在一些学者看来,那已经不是城市群,而是长江下游经济区。
参与规划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主要根据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工,明确城市功能定位,通过分工,推进合作,最终实现同城化。泛长三角则是根据经济联系确定的范围,不是真正的城市群,而是一个经济区,最终要形成以城市群为内核的泛长三角经济区。而所谓大长三角和泛长三角,是要通过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将江淮城市群纳入其中就是出于上述考虑,通过统一规划,使二者之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交通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促进彼此之间的一体化。
长三角城市群不断扩容,除了规划上的因素外,也与地方政府的努力密不可分。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长三角城市群的范围不断扩大,与周边各市政府希望跻身到规划中有关,地方政府普遍认为纳入城市群范围会得到政策上的优惠。
在上述人士看来,城市群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规划范围大一些也没有关系,但规划的范围大并不表明城市群真的有那么大。同时,把更大的范围纳入到规划之中,有利于对进入规划中的城市进行控制,限制其盲目性和随意性发展,而规划如果缺乏控制力或法律约束力,就很难发挥作用。
“城市群就像一个‘笼子’,大家乐意进笼子是一个好事,进了笼子就要受到约束,尤其是生态环境要共同保护。”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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