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会商会议于我校召开
4月16日,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会商会议于合肥学院行政楼九楼东会议室召开。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储常连,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郑德新,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傅祝余,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陈达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就第十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确定的“近期工作要点”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商讨了第十一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相关事宜,对“长三角教育协作近期工作要点(2019)”的编制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协作项目的设想。
会议伊始,郑德新发表讲话。他表示,随着教育环境整体变化,教育一体化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在第十一届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会议中,应当交流各省市第十届年会确定的牵头事件进展情况,讨论建立协会及要点推进机制,同时重新确定新的工作要点。
王磊提出,想要落实第十届会议,首先要解决三个问题,即“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总秘书处和法规处应当一起督促各个项目的负责人,采取双月报或者季报的形式使得《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点推进情况供三省一市的分管厅领导和主要厅领导乃至分管副市长知晓。
储常连表示,总秘书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开展外督促、内督办的督促机制,从而促进各部门更好地沟通协调。各项目负责人要落实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和《三年行动计划》,要深化长三角教育协作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形成需求导向的联合共管机制。希望结合区域各省市产业差异化优势,共同开展学生双创培养实践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共同开展相关师资培训。
最后,郑德新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了去年的工作要点与已经协议确定的工作机制。他指出,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形成具体化的工作进展描述,通过总秘书处将外部推动与内部自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年度会议轮值机制。
(宣传部 学生记者 曾海腾 蔡晓菲 唐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