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12月2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记者 徐国康/摄
12月2日下午,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讲话。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学军致辞。上海市市长杨雄,江苏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石泰峰,浙江省省长李强,安徽省省长李锦斌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刘小明、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等八部委领导和代表,以及上海市副市长蒋卓庆,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等三省一市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深入交流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回顾总结了2015年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协作工作,审议通过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6年工作重点》等协作文件。
韩正在讲话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长三角有条件、有可能、更有责任率先行动、探索新路。要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走在前列,把大气污染防治与能源、产业、交通、城市规划布局等各种发展要素结合起来,实现环境与发展的共赢。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在标准、技术创新方面走在前列,对标国际水平,激发技术创新和治理动力。要更加突出协同联动,按照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原则,在构建高效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前面。
韩正强调,新形势下强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合力。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现实问题,解决影响制约区域未来发展的共同问题。要聚焦区域性重点问题,切实加强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的先行先试。要咬住重点目标,在秸秆禁烧等方面,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提高治理标准,逐步提升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切实用好激励政策和排污费杠杆,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聚焦明年的硬任务,全面完成国家行动计划要求,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持久战,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应有贡献。
王学军在致辞中说,安徽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强省”的目标,扎实开展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生态补偿等工作,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上迈出了坚实步伐。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的要求,牢固树立“空气质量也是发展环境”的理念,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现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王学军指出,生态优势就是竞争优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让安徽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我们将以这次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加强调度、严格考核,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各项工作,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促进区域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作出应有贡献。
李锦斌在发言中指出,今年以来,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在国家环保部等各有关部委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协作机制第二次会议确定任务的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全省PM10平均浓度降幅居全国同类省份之首。工作中,我们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治,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坚持立足治本、源头预防,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现代产业新体系,积极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大气污染防治的领导责任、依法治理、督查调度、资金保障和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步伐,深入推进依法治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切实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记者 吴林红 通讯员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