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国有土地棚改项目全面正式实施

22.09.2017  07:56

9月17日,镜湖区九华山路周边棚改项目、板城垾周边项目、长江路周边项目正式进场,征收户数共计546户,征收面积84956.55平方米,标志着镜湖区国有土地棚改项目全面正式实施。

一是加大征收政策培训。结合今年全市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政策的调整,及时组织邀请市征收办相关专业人员对政策进行反复培训,加大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提升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工作业务水平。

二是反复论证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征收政策专家、法律顾问以及各中心(街道)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统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加强对房屋征收监管,推动全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规范房屋征收评估程序。对评估工作项目抽样预评估、评估机构的确定、征收评估的实地查勘、分户评估结果的公示、分户评估报告的送达、对结果有异议的处理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加大对每个征收项目各个阶段的动态监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2017年镜湖区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征收程序,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