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镇巴县全面落实天保工程管护责任

23.06.2015  18:3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3日讯           镇巴县始终以天然林资源保护管护工作为主线,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林业工作方针,广泛宣传,严格管护,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狠抓天保管护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县21个镇及3个国有林场天保管理站,共聘用管理人员238名(其中:国有林场森林管护人员116名,镇天保管理人员122人),并与各镇天保管理站管护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书》,明确了各自的管护区域、面积、职责和报酬,并对各镇天保管理站和各国有林场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和解聘,全年共调整12人,解聘10人。 二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县林业局与各国有林场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县天保中心与各镇天保站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确保管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利用报纸、横幅、宣传单、宣传牌、媒体广告等对天保二期工程进行广泛宣传。2014年度共发放《绿色采风》报纸30000份,张贴横幅1000余幅,发放林业政策相关宣传单20000张,制作大型宣传牌8面,租赁滚动媒体广告宣传牌1处。 四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要求各镇天保管理人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天然林保护工程有关政策知识学习,同时建立了镇巴县天保工程QQ群,通过网络平台及时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和指导,不断提高了管护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是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天保管理站正规化建设。为巩固天保一期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天保二期建设,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天保管理站正规化建设的通知》,严格落实天保站“十有”和“八问八追究”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建设标准和惩罚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天保管护队伍履职能力和工作责任。 “十有”:有牌子、有阵地、有管护区域示意图、有责任区划分示意图、有巡山线路图、有巡山日志、有森林管护公示牌、有去向公示牌和桌牌胸牌、有统一的“天然林保护”标识、有红旗或“陕西林业”标识。 “八问八追究”:不按时按规定线路巡山必须问责和追究;在管护责任区出现大规模森林病虫害时未报告必须问责和追究;在管护责任区出现重大乱砍滥伐案件未发现、未上报,必须问责和追究;在管护责任区出现乱占林地案件未发现、未上报,必须问责和追究;在管护责任区出现滥捕滥猎、滥采滥挖野生动植物未发现、未上报,必须问责和追究;在管护责任区出现非法移栽大树未发现、未上报,必须问责和追;在管护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不报告,必须问责和追究;天保一期、二期工程形成的设施设备遭到破坏必须问责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