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干汊河镇坚持落实三项机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15.07.2015  11:32

      近年来,干汊河镇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关,严格贯彻“十六字”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落实党员发展三项机制,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发展党员推优培养机制。采取群团组织、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荐以及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等优秀人才为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四培养”,即村党组织成员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与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结成联系对子,进行“结对联心培养”;党组织把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向党员培养对象延伸,对表现突出的,适当安排一定的工作,进行“岗位锻炼培养”;注重培养、宣传党员先进典型,鼓励党员做给群众看,加强党员先进典型与农村优秀人才的交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进行“典型带动培养”;同时采取集中培训、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进行党史知识、政治理论和国内外形势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进行“理论学习培养”。通过多渠道推荐培养,真正把积极分子吸收入党。

      坚持发展党员监督把关机制。实行“一票决、二公示、三审核”,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关”。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须提交党员大会按照过半数的原则进行票决;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村党组织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实行发展党员二审制,党员发展必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等方面的材料及情况经基层党组织初审齐备后报镇党委审查,领取入党志愿书;按规定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由基层党组织初审后,报镇党委审查,合格后依次进行谈话、党委集体讨论审批,方可接纳为预备党员。

      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镇抓村、村抓党小组,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追究制。明确了镇村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预审人等责任主体,对出现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要对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 来源:舒城县干汊河镇信息站  作者:卢贤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