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池河镇四项举措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

28.07.2015  16:29

      为进一步推动2015年池河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集中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和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定远县池河镇坚持“四举”工作方法,不断强化信访工作力度,切实化解信访积案。

      一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村、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特别是征地拆迁、村级管理、集体经济承包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面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掌握、不留死角。

      二要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以解决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案件、上级挂牌交办的积案和重点信访问题为重点,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三要加大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要逐案分析,通过整合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疏导等多种方法进行调处和化解。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时限、落实解决的责任人;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集固定证据,适时依法处理。

      四要加大重点人员稳控力度。对有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有效做好稳控工作。对高危人员,要成立稳控小组,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力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对“人户分离”的高危人员,由现居住地村与派出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对精神病人,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家庭,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对有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苗头的高风险人员,镇、村与派出所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 来源:定远县池河镇政府  作者:郭树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