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大桥镇“三举措”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07.03.2016  10:22

      为确保民生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大桥镇通过“三举措”加大财政资金监管,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民生工程资金用活用好,用到实处,以打造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一、阳光操作,检查公示。镇对补贴类资金抓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和发放等重点环节,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抓紧抓好。镇纪检监察、财政和相关部门采取巡查、督查、抽查等形式,对民生资金补贴项目、数额进行审核、公示。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该镇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执行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人大代表、镇包村干部、民生办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及资金运行开展高强度全覆盖、全方位督查、巡查、检查,认真听取工程监理人员、包村干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三、监管发放,落实考核。镇人大及民生办、财政所对全镇民生工程项目申报、资金筹集、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且公开、透明,安全、高效。

( 来源:定远县大桥镇信息站  作者:薛如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