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行售理财产品时需同步录音录像

07.04.2016  11:34
摘要 为确保您在银行购买产品前了解产品要素与风险,避免被误导,4月1日起省内全部商业银行在销售产品前,均需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遵循统一标准,为您讲解产品。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今后,如果你在银行购买理财等产品,或将有录音录像留证。记者从省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该局正式在省内全部商业银行推行实施“双录”政策,即银行在销售产品前,均需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

   商业银行售产品前先录音录像

  “依据省银监局工作要求,为确保您在银行购买产品前了解产品要素与风险,避免被误导,4月1日起省内全部商业银行在销售产品前,均需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遵循统一标准,为您讲解产品。客户自行购买无需双录!感谢您支持!”

  近日,赵先生收到了招商银行理财经理的这样一条短信,被告知购买银行产品时为了避免被误导,需要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遵循统一标准,来了解银行产品信息。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说要推行这样的政策,不过银行代销产品确实是比较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一家支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行还没有推行销售产品“双录”政策。

  “我们今年确实是在大力推进这个事情,不过时间上还没有强制要求”,省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肯定了今年我省商业银行确实在推行“双录”政策,目前并没有对银行做统一要求。

  银行产品,对市民来说最熟悉的就是理财产品,此次不仅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信托、基金等产品也在“双录”范围内。

   卖理财产品前风险应该提示到位

  销售人员按照程序、规定介绍银行的理财产品,消费者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特性,知晓自己对于该产品享有的权利,应该承担哪些风险。对于银行销售产品“双录”的好处,最重要的就是留证。如果发生纠纷,也有了处理的相应依据。

  省银监局此前也曾专门对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中不合规行为进行规范:在理财产品快速增长的同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不合规行为又有所抬头,如,未按规定要求履行理财产品报告手续、理财产品宣传海报、折页、电子滚动显示屏等宣传材料中大肆宣传预期收益率而不进行风险提示、不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将预期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简单类比等等,这些行为会造成金融投资者不当购买、错误购买理财产品,从而埋下风险隐患。

  为此,省银监局专门要求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理财产品销售合规性,真正尽到“卖者有责”的义务。

  即信息披露务必要充分、风险提示务必要到位、产品宣传务必要求实、客户评估务必要有效、销售手续务必要严谨,要确保客户是在真实了解理财产品主要特征、风险属性等前提下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要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存单”变“保单”需多留心眼

  说起银行售卖产品的纠纷,平常新闻中我们听得最多的就是某某老人明明是去银行存钱,最后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莫名其妙地买了份保险理财产品,急用钱时被告知提前支取要扣除一笔数额不小的手续费,这才明白持有的是份保单而非存单不能随意支取。

  类似“存单”变“保单”的事情一直频发,也是省银监会收到投诉最多的领域。销售时录音录像,既可以缓解消费举证难,又有利于鉴定各方责任。

  那么,理财产品与储蓄究竟有什么区别呢?省银监局表示,银行理财产品更偏重于投资。具体来讲,银行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相比,在流动性、风险、收益、交易方式、产品类型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投资理财不等于投机发财,理财产品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需谨慎购买。若对银行产品或服务不满,应首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