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关注铜陵市铜官区村改居后资产分配事件
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发生这样一起信访事项:村民已经改为居民,但村改居之前,村集体资产在村办公司名下。这些资产有多少?该如何分配?
一年前,中央信访督查组专项督查了这一信访事项。一年后,督查组进行了回访。记者发现问题解决得并不顺利,至今村集体资产底数还没有摸清。
督查组再杀回马枪
2014年6月,铜陵市铜官区官塘社区花园新村金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原五松村委会和五松公司财务长期不公开,五松公司改制多年没有进展,被征地村民土地补偿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2015年1月,督查组对此信访事项进行了督导。
铜官区委区政府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形成了成立五松公司改制指导组、对原五松村已经征收土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五松村集体资产、五松公司资产进行清查核算等整改措施。
来铜陵之前,督查组事先作了功课。大家认为,去年1月,中央督查组已来督查过,应该整改得差不多了吧?在回访中,从铜官区委区政府提供的材料中看到,征收安置过渡费已发放到位;剩余补偿款由五松村集体账户保存,待五松村资产分配时再按规定和程序分配;回迁安置房6月底前具备交付条件。目前,由于评估机构管理不善等原因,评估工作一再拖延。
然而,督查组在核查中发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顺利。
土地补偿款明显偏低
在听取铜官区政府的汇报情况时,督查组通过几个细节,就把关键问题找了出来。
信访人金某反映的征收地块,涉及原五松十六组被征地面积44亩,按照每亩12.5万元的补偿标准,该区已将550万元征地补偿款足额拨付到位。其中,253.08万元征地补偿款已由五松公司足额发放给被征收户。2014年11月28日,金某已领取了自己所得的青苗补偿款、奖励、地表附着物等征地补偿款以及安置费用。
“将这笔款项转到五松存村集体账户保存,依据何在?”
“是按《铜陵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执行的。”
“这个市政府40号令依据又何在?目前执行的补偿比例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督查组一连串追问,铜官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面面相觑,紧张得回答不上来。
督查组经过查阅一大摞相关资料,最终找到一份《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1号),这个《通知》规定,在征地工作中,要确保土地补偿费的70%以上和安置补助费的全部足额支付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督查组指出,原五松十六组44亩征地补偿款发放比例明显低于平均水平。
村资产底数不清
五松公司改制后,现在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个是五松企业总公司,另一个是五松村委会。
1987年6月,铜陵市五松经济开发公司成立,即现在的五松企业总公司,属集体企业性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0年10月,五松村民委员会改为五松山居民委员会,但五松村民委员会名称暂不撤销。虽然五松村委会事实上已不存在,但多年来,五松公司一直以五松村委会名义代替原五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该村土地征收等事务,并行使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
督查组认为,既然五松公司归属于村集体,那么政府就有监管责任,包括村集体财产保值、发放、推进财产评估等,作为村集体财产也不能只由公司来处理和决定。如果从资产管理者变为所有者,就会侵犯群众的利益。
看来,五松公司改制,其性质、资产的管理成为焦点,也是进展缓慢的症结所在。五松公司认为,目前资产分割以及选举村民代表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改制这么长时间,五松公司的资产分配方案迟迟没出来。
督查组经过与五松区有关部门以及五松公司负责人、村民代表座谈后指出,五松公司在企业改制上还存在态度不积极、对村集体资产权属认识不明确、协调职工权益和村民权益上缺乏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等问题。
督查组建议,铜官区委区政府要在推动五松公司转制工作过程中注意避免存量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清、资产评估不透明、资产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防止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并通过对五松公司改制工作的探索,为全市范围的企业改制提供有益借鉴。
铜官区委区政府给出了整改意见:今年6月底前,指导五松公司完成资产评估,并制定企业改制工作推进方案,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梁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