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新闻媒体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开始全面展开

08.02.2017  16:31

  铜陵市新闻媒体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需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新闻媒体单位从即日起可到工商部门领取《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登记手续,该项工作截止到3月10日结束。

  2016年12月1日,《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正式施行,按照《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都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需重新核准广告发布登记。没有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另外,《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对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登记事项、登记程序和公示公开方式也作了严格规定,切实加强了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