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委书记李猛就市委法律顾问工作提出要求

28.11.2016  12:35

 

 

11月24日,铜陵市委书记李猛出席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并就市委法律顾问工作提出要求。李猛指出,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市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切实深化对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李猛要求,市委法律顾问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积极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愿;要围绕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积极参与市委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要围绕推进改革发展,在运用法律手段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改革发展上多做研究,多想对策,多提建议;要围绕维护和谐稳定,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李猛强调,市委常委要带头强化法治意识,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把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制定政策、出台文件的前置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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