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奇志赴宣城芜湖铜陵市和广德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
10月17—21日,副厅长沙奇志在厅律师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等陪同下,带队赴宣城、芜湖、铜陵市和广德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验收,并对省厅年度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厅党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期间,沙奇志还与宣城市副市长田扬畅、芜湖市委副书记张峰、副市长张志宏、铜陵市政法委书记邹河等市县负责人座谈交谈司法行政工作。
沙奇志一行先后听取了四市一县司法局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宣城、芜湖、铜陵等三个市级司法行政服务中心,郎溪、广德、南陵县及铜陵市郊区等四个县级司法行政服务中心,飞鲤镇等八个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龙塘村等七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实地察看了实体平台办公场所和办公环境,仔细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并与一线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实体平台职能作用发挥、工作制度建设、工作人员配备等情况。
沙奇志在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中强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理念,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他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实体平台建设。要 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优化各项工作流程,公开公示各项服务信息,进一步打造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位一体实体平台。 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要突出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为主体,以刑罚执行、安置帮教等职能为延伸,有机融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性需求。 三要着力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通过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拓展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打造服务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要大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要保持实体平台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努力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五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实体平台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机构公益服务等方式,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厅公证管理处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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