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铜陵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拥军维权工作

29.07.2016  16:41

 

宣城市: 一是 健全拥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在驻宣团级部队及地方人武部共建立13个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做到工作站场所、设施、人员、服务到位,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法律援助机构与工作站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沟通机制,及时交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业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有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信息,形成良性互动。 二是 完善拥军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凡部队有需求,由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做到应援尽援。对前来咨询的军人军属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分类监管、重点回访。在案件承办环节,安排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进军营活动。利用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八一”建军节等时机,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律师深入军营,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咨询、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让官兵们在咨询中释疑、听课中受益,促进他们学法、知法、遵法、用法,提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铜陵市:一是 援助服务制度化。出台《铜陵市2016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将军人军属列为重点法律援助群体。健全军地法律援助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季度信息通报制度,与市双拥办加强协作,联合开展相关拥军维权活动。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舆情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每季度研判分析,研究涉军人维权中的普遍性问题,分析社会矛盾发生的原因,开展舆情分析工作,建立“收集、研判、处置、服务”四位一体的法律援助舆情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是 服务机构网格化。健全完善43个设立在军分区、人武部、边防支队、武警支队等建制团以上部队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团以下单位联系点,创新实行部队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快速反应体系。八一前夕,举办“送法进军营”系列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集中宣传5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针对军属外出务工出现的劳资纠纷、合同诈骗、人身损害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来访咨询、来电(来信)咨询与法律服务网、军网在线咨询253人次,提高法律服务的经常性和覆盖面。 三是 申请受理规范化。实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办理”原则,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审查程序,采取预约受理、上门办理等方式,为军人军属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质量检查,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军人军属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宣城市、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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