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律师党建工作

09.06.2015  18:02

     

一是坚持党建和所建相结合,做到“三个同步”。律师事务所设立与党支部成立“同步”,新所成立且党员达到3人以上,要求同步成立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建设与党支部建设“同步”,在律师事务所新的办公场所功能设置时,有党支部的必须按照“六个有”的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办理业务关系与转组织关系“同步”,新律师执业、律师转所时,党员组织关系同时落实。二是坚持党务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三个完善”。理顺“司法局机关党委——律协党总支——律师党支部”三级管理体制,完善领导决策领导制度;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到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设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津贴,完善党建保障制度。三是坚持党建活动与执业活动相结合,做到“三个突出”。突出服务大局,成立以律师党员为主体的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铜陵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突出与非公企业共建,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非公企业党支部对接共建,组织律师党员进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经营风险座谈,不断提高共建联建水平;突出社会责任担当,成立“律师协会助学基金”、“冯霞律师法律服务志愿队”、“留守儿童律师服务驿站”等公益组织,关注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展示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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