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五项措施保障小选厂整治到位

07.04.2015  12:58

作为典型工矿城市,整治前铜陵市有小选厂176家,主要分布在市内主要河流的上游,存在点多面广、规模小、现场管理水平低、安全生产条件差等突出问题,且对流域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此,铜陵市开展了小选厂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措施予以推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突出摆位,加强领导。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担任小选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安监、环保、经信、公安、国土等22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是全面摸排,分类整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安全生产、土地、规划、工商等手续完备情况以及矿源、尾矿库达标情况,确定了小选厂 “规范提升一批、淘汰退出一批、依法取缔一批、限制发展一批”的“四个一批”分类整治思路,对分类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逐户进行现场核查。这种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规范的分类治理模式,大大减少了工作的推进阻力,提高了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措施,制度保障。制定了鼓励选矿行业淘汰退出后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方面引导淘汰退出小选厂走转型发展之路。在推进“淘汰退出类”选厂整治工作中,对逾期仍拒签协议的选矿企业,由安监部门暂扣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水务、电力部门实施断电断水等措施,公安、经信、环保等部门依法高压打击,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按期推进。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安监、环保、经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运用综合手段有效推进了整治工作进程。立体督查促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情况在铜陵日报、铜陵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曝光,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整治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考核带动,市目标办将小选厂整治工作任务作为各有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五是严格标准,成效显著。细化标准,逐厂对标验收,对“规范提升类”、从证照情况、安全条件、污水处理、矿石原料来源等方面确定了九项达标标准;对“依法取缔类”和“淘汰退出类”,确定了“两断、两拆、两清、一回收、一恢复”( 断水、断电,拆除主、辅设备,清除原料和成品,收回土地使用权,恢复土地原貌)的验收标准;对“限制发展类”确定了不准扩能改造等十一项达标验收标准。经过一年的治理,我市各类小选厂(点)由176家锐减至32家,既规范了矿业市场秩序、满足矿业经济发展需要,又全面提升了全市选矿行业办厂的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 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