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实行因病贫困家庭叠加救助

12.08.2015  08:14

  8月10日,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正在审核受理的《铜陵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审批表》。铜陵市日前率先出台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叠加救助制度,以“精准认定、叠加救助”为手段,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既是当前很多重病家庭面临的生存困境,也是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各界关切的现实问题。铜陵市在已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诉求,通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管理办法”,将低保制度尚未覆盖到的、因患病导致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救助范围。

  该市制定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标准,以精准促公平。为配套做好家庭财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铜陵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在线比对、救助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对救助申请家庭从其户籍(家庭成员)、房屋、车辆、公积金、就业信息、工商信息等多方面信息实行在线核对,金融等资产实行离线对比;对申请人未诚信申报相关信息的,均作为疑似问题向申请人和相关社会救助机构反馈,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通过认定公式和核对机制“并行”,不仅方便了基层操作和认定,避免了原本有一定经济实力抵御重病的家庭借惠民制度骗取救助资金,同时也便于对重病家庭收支相抵后的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和救助,进一步促进了公平、公正、公开,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铜陵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叠加救助制度,一方面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经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后仍存在较大经济困难的,首先实行合规费用70%救助,年度封顶线为1万元;之后对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实行分档、按比例救助,救助标准“上不封顶”。另一方面,考虑到重病治疗费用对家庭基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该市还在临时救助制度中对因病“支出型贫困”规定了专项救助措施,即经医疗救助后仍存在较大经济困难而影响基本生活的,还可申请最高2万元的临时救助。通过救助“叠加”,不仅加大了对重病家庭的救助力度,还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可能带来的贫困人口“增量”。去年起至今年7月底,全市城乡医疗直接救助12917人次、4282.2152万元,人均3315元。

  【编后】

  构筑制度防线,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保障。准确认定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作。铜陵市在救助制度设计上量化、细化了认定标准,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还需要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