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法院积极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15.05.2015  16:29
 

  安徽法院网讯        5月4日,是五一小长假节后上班第一天。铜陵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综合服务区的工作人员早上八点之前就来到了工作岗位,与平日不同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欣、行政庭庭长也出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对登记立案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据了解,全国法院从5月1日起施行立案登记制,5月4日,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施行的首个工作日。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推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此前,铜陵县法院已组织干警学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并有行政审判法官参加的“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处置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人民群众诉权。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5月4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景汉朝副院长通过一级专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对全国各地法院立案大厅登记立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调看检查督导。安徽省高院副院长石德和、汪沪平也在信息集控中心随机抽样督办与检查各中、基层立案大厅现场工作情况。铜陵市中院副院长朱长平等人亲临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视察指导登记立案工作。当天,铜陵县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并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