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义务教育实行“阳光分班”

04.05.2015  12:10

  记者近日从铜陵市教育局获悉,从2015年秋季开始,铜陵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一律实施“阳光分班”政策,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努力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

  据了解,该市要求各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根据开设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在学生分组和确定班级上,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学生人数,一次性分班结束,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班额规定,保证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及学生学业水平均衡搭配,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要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并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