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铜陵学院举行“双千计划”互聘仪式
安徽法院网讯 为加强法院与高校的合作,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实施“双千计划”和省委政法委通知要求,2015年10月29日下午,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举行“双千计划”互聘仪式,铜陵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克启同志被聘为铜陵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铜陵学院法学院郑伟教授被聘为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铜陵学院院长丁家云,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等有关院校领导及受聘人员参加了仪式。
互聘仪式上,院校双方宣读了任命决定,丁家云院长和王敏院长分别为两位同志颁发了聘任书,铜陵学院法学院郑伟教授作为院长助理,今后将参与到铜陵中院的司法审判和学术调研活动等工作当中;铜陵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克启同志作为铜陵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将承担为法学院学生授课、指导学生的模拟法庭等教学任务和其它行政管理事务。
双方互聘人员都表示会珍惜本次锻炼机会,认真履行职责,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助力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促进法学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有效衔接。
丁家云在讲话中强调,铜陵学院与铜陵中院交流合作已久,“双千计划”更是提供了法学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平台,为高校地方性发展增添了亮点,期望互聘人员在合作中共同进步,通过这个平台提高自己的理论深度和实践能力,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就此次活动的开展,王敏指出,法院与高校开展人才互聘交流不仅有助于推动各自工作,也使法官与法学教师更好地了解彼此职业与文化,加强相互理解和认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是双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的具体举措。双方要充分利用好这个交流合作此平台,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和铜陵法治社会建设。
据悉,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合作已久,2009年铜陵学院曾有副教授至法院挂职,2012年双方又探索建立了院校共建模式,并达成多方面合作的框架协议,此次的人员互聘,将使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之间的交流合作从较为常规的层面,上升到更为制度化、深入化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