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法庭进乡村 微博走基层

25.05.2017  18:32
 

  安徽法院网讯    为落实“法律七进”要求,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5月23日上午,铜陵中院在枞阳县老洲镇镇政府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上诉案,数十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民旁听了庭审全程。

  2016年2月份,老洲镇高沿村村民王某某要求同村村民李某某帮助拆除一间披厦,李某某邀村民陈某某、胡某某同去。拆除过程中,陈某某用铁锤先敲击墙体底部,导致墙体倒塌将陈某某砸伤,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各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某诉至法院。原审判决作出后,王某某不服,上诉至铜陵中院。铜陵中院民一庭受理本案后,考虑到当事人中有人身体伤残,有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便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在老洲镇镇政府(距各方当事人住址仅几分钟步程)开庭巡回审理本案。5月23日上午,铜陵中院民一庭法官到老洲镇镇政府,于10时准时公开开庭审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邻里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为扩大巡回审理的辐射面和影响力,铜陵中院组织“铜陵发布”政务微博、铜陵日报社官方微博、铜陵新闻网、铜陵广播电视台到现场进行直播、拍摄、采访,其中“铜陵发布”政务微博与铜陵日报社官方微博以“巡回审理,送法下乡”为主题,对庭审全程进行了微直播,发布微博近四十条,图片五十余张,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网友“叶忘神”留言“巡回审理的普法意义非常好,为法院点赞”。